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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文化‧在地新聞‧在地的好聲音│大漢之音FM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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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山坡地經營開發須依法申請    

苗栗縣山坡地範圍佔全縣面積的87.34%,大約158,988公頃,因此有山城的美稱,然而近年來屢遭不肖人士傾倒土石,甚至有違規回填土石方等開發行為,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於山坡地從事農、林、漁、牧地之經營開發利用,須實施水土保持計畫申請並核准,否則將面臨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倘若致生水土流失更將面臨刑事處分,鄉親不可不愼。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長楊明鐃指出,民眾不要相信不法業者所稱有「合法土方來源」、「乾淨土」、「提供合法來源單據」等說詞,如有任何農牧用地改良、變更使用,應確保所回填土方乾淨且來源無虞並依法向當地農業機關提出申請核准後,始能進行回填整地,否則一旦經權責機關查獲有違法傾倒回填廢棄物行為,地主也可能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相關刑責規定。
美好山林需要你我共同維護,山坡地安全與民眾生命財產及自然生態平衡息息相關,因此山坡地保育與管理的重要性並不小於各項山坡地工程,苗栗縣政府水利處將加強管理,以保育水土資源,推行永續利用並落實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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